2015年4月21日组织部(党校)支部组织党员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简称“选举条例”)。支部生活会就《选举条例》的适用范围、差额选举、党员大会投票规则等方面的具体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案例讨论。学习会由支部书记杨清宇主持。
首先集体学习了《选举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我校各级党组织的适用性,《选举条例》相应条款的效力及于我校各级党组织。随后,支部书记杨清宇对于我校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数量设置、支部委员、党代会代表提名程序和差额选举、党委委员和两委委员的推荐与选举办法的相关事宜结合《选举条例》进行了分析解读。同时就党的基层组织设立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提名、选举,以及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酝酿、选举做了专门说明。最后,专题生活会结合前一阶段校内多个分党委换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展开了案例分析和讨论。
做好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对于党员参与政治生活,培养学生党员民主参与意识、增强党性修养方面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此次专题学习会增强了支部成员熟练运用《选举条例》指导工作的能力,提升了支部成员对于选举工作深刻内涵的认识。
文章作者 组织部(党校)支部